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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拿了本小說在讀,

書名叫作《惡魔預知死亡》(The Devil Knows You’re Dead),

我還沒讀完,但已經對書中的一個小插曲有所感慨

剛好今天讀到,所以就先抒發一下吧。


這本書的主角是以一名戒酒中的私探馬修‧史卡德 (Matthew Scudder)為中心發展

而書中有這麼一個小插曲:

Matthew 的前女友Jane得了胰臟癌

而這種病從來幾乎無法及時發現,所以在她發現後已經散佈到腹部的其他器官了

且病人5年之內無一倖免

Jane在開完刀後醫師給了她非常強烈的止痛藥

「我不想要那樣。我已經錯過整段的生命,把我自己灌滿了伏特加,不省人事。我不想要從這個世界跳出,帶著一腦子的嗎啡跳進另一個世界。」

也許是她的另一種堅持,我不知道算不算是堅強!?

也許是她對於她這段生命的感慨

她反正不想要一堆止痛藥麻痺自己,她想走的清醒一點。

「好日子過完之後,壞日子可是真的非常惡劣。你並不是轉過臉對著牆,靜悄悄的走了。你的日子不但極度痛苦,而且會延續相當的時間。」

於是,她請求Matthew幫她弄到一把槍,無論如何「弄」到

幫她在好日子過完後可以用。

「我不覺得這算自殺,一部分的我仍舊保存著天主教信仰,不能自殺。上帝給你生命,拿走它是有罪的。但我不覺得我要自殺,我只是給我自己一個禮物。」

她微微笑的說。「一個鉛做的禮物。」

這會兒她引用了羅賓遜‧傑弗斯的《傷鷹》

「在薄暮之中,我給了牠鉛之禮。」這句話。


其實我沒有聽過這首詩

但對於這幾段對話卻是感慨莫名的深。

後來Matthew答應替她弄到一把槍。

「否則要朋友做什麼?」他說。


我呢?

我會送自己這份禮物嗎?

我會送朋友這份禮物嗎?

我不知道。

至少,現在我還不知道。


但是我也並不是那種鼓吹愛惜生命的人士

也許金牛座的我的確在某些方面表現的十分固執

可是我其實認為

生命走到一個階段

該走,就讓它走吧。

並不是說醫療無用或是無意義或是枉然

只是單純不想與生命作對罷了。

所以,現階段的我

與其作一位薪資雄厚、愛心滿天下的外、內科醫生,

倒是更想往人的心理、精神方面研究或者治療。

(不過這不是重點罷。)

也許在一般人眼裡

使用一把手槍「碰!」你結束你的生命,

何只不道德?根本就是不肖吧!

但是

可以說是解除長期痛苦,

也可以說

我只不過是想主宰我自己的生命。

既然是沒希望了,或者希望渺茫,

我不必也不用去浪費一堆人來治療我,替我擔心

然後只不過是嗎啡中昏然過世。

我只是想要知道我要死了,然後自己去解決它。

我送自己一個禮物,鉛做的禮物,最好的禮物

不必一群人來幫我決定我該不該送給自己這樣的禮。


「看透命運的人必將遭受命運的折磨 (The one who sees through destiny must also live through it.)」

這句話我始終深信著。

不能說我相信命運到迷信算命、占卜,

但就某種程度上而言,

我的確是不想與它爭。

當然不會去臣服,但是就做到自己覺得好的境界吧!

不用一群人來評價什麼對我而言是最好。


所以

我也許會願意送自己這份禮。

至於我的朋友

我想,我也不會干涉太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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